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林广海、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黄圣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介绍奋力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陈文俊邀请记者提问(栾海军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陈文俊: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今天我们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就是知识产权强国。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先生,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先生,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先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林广海先生,科技部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黄圣彪先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先生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关心的问题。
下面,先请申长雨先生介绍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徐想 摄)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谢谢主持人。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向大家介绍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有关情况。
去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抓紧制定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面简称《纲要》)编制工作,于近日由党中央、国务院印发,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全社会引发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
《纲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十五年发展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纲要》明确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描绘了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下面,我从五个方面作一简要介绍。
首先,在指导思想方面。《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为指导,这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遵循、总指针。强调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建设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其次,在工作原则方面。《纲要》提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遵循“法治保障,严格保护”“改革驱动,质量引领”“聚焦重点,统筹协调”“科学治理,合作共赢”四项工作原则。
第三,在发展目标方面。《纲要》确立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两个具体目标。第一个目标是,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第二个目标是,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第四,在重点任务方面。《纲要》明确了六项重点。一是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职责统一、科学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公正合理、评估科学的政策体系,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二是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三是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运用机制,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四是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建立数据标准、资源整合、利用高效的信息服务模式。五是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构建内容新颖、形式多样、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营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六是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构建多边和双边协调联动的国际合作网络。
在组织保障方面。《纲要》强调做好三方面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制定实施落实《纲要》的年度推进计划。二是加强条件保障。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对《纲要》实施工作的支持。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保障任务落实。三是加强考核评估。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纲要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下面,我们愿就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
图片陈文俊邀请记者提问(栾海军 摄)
陈文俊:谢谢申局长。下面欢迎各位提问,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记者提问(栾海军 摄)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在发展目标方面,《纲要》提出到2025年需要实现的四项预期性指标,请问对这四项预期性指标应该如何理解?在实践中应该如何统计测算?谢谢。
申长雨: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纲要》提出,到2025年的专利密集型产业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以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等四个预期性指标。这四个指标的提出,集中体现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主题。
第一,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到2025年达到13%。这个指标,体现的是专利密集型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专门的核算和发布机制。根据统计,2019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为11.46万亿元,占GDP比重为11.6%,具备了一定的规模。
第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这个指标,是指当年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体现了版权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据有关统计,2019年我国版权产业增加值为7.3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7.39%。
第三,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这个指标,表征了我国对国外知识产权的利用程度和我国知识产权的出口竞争力。根据统计,2020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为3194.4亿元,呈现出“出口进口同步增长、出口增速更胜一筹”的局面。
第四,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2件。我们所说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还有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根据统计,2020年我们国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6.3件。
这四项指标都非常重要,也都具有很好的成长性,但是要顺利实现也需要我们付出不懈的努力。谢谢。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提问(栾海军 摄)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刚才也提到,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同样是社会关注的问题。请问,《纲要》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了哪些亮点举措?
申长雨: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谢谢你的提问。《纲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激励这一定位,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了一系列部署,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目标原则。《纲要》将法治保障、严格保护作为四项工作原则之首。强调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并明确了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的具体目标。
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强调要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包括根据实际及时修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探索制定地理标志、外观设计等专门法律法规,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制定修改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适时扩大保护客体范围,提高保护标准,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等。
三是加强源头保护。《纲要》明确,要完善以强化保护为导向的专利商标审查政策,实施一流专利商标审查机构建设工程,建立专利商标审查官制度,优化专利商标审查协作机制,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四是创新保护规则。《纲要》明确,要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包括探索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完善算法、商业方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立中医药专利特别审查和保护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五是健全保护体系。《纲要》明确,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特别是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我们将按照《纲要》部署,认真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谢谢。
海报新闻记者提问(栾海军 摄)
海报新闻记者: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推进版权强国建设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能否介绍一下国家版权局将如何贯彻落实《纲要》?谢谢。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徐想 摄)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谢谢你。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不断做好版权工作,对于保护、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与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版权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推进版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建设版权强国为中心目标,以全面加强版权保护、推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基本任务,以进一步完善版权工作体系为主要措施,不断提升版权工作水平和效能,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贡献更加强劲的内在动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和文化强国提供更加有力的版权支撑。主要是做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提高版权工作法治化水平。立足于保护权利、鼓励创作、促进传播和平衡利益原则,根据形势变化和既有经验,科学进行顶层设计,统筹作出总体安排,着力解决新业态、新领域版权保护相关问题,构筑版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协调,现代化、精细化、特色化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版权法律制度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是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把全面保护作为版权工作主基调,把网络版权保护作为主战场,强化保护力度、拓展保护范围、突出保护重点、讲求保护实效。坚持“严格保护,提升效能,分类监管,引导规范”的监管工作思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突出大要案件查处和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集中力量抓大案、抓关键。加大对侵权盗版惩治力度,坚决做到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维护良好的版权环境和秩序。
三是推进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版权社会服务体制机制,深入开展版权示范创建,持续推进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建设,打造更加完善的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扩大版权有效供给,提升版权交易水平,促进版权转化运用,加速版权价值实现,推动版权全面运用,推进版权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四是统筹推进版权领域国际合作。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版权开放合作,积极参与版权国际事务,加强多双边版权交流合作,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版权治理,讲好中国版权故事,推动全球版权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正、开放、包容、公平的方向发展,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版权国际规则体系。谢谢。
上游新闻记者提问(栾海军 摄)
上游新闻记者:《纲要》提出要健全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能否介绍关于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方面有哪些进展?下一步主要考虑是什么?谢谢。
科技部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黄圣彪(徐想 摄)
科技部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黄圣彪:这个问题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创造和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我来回答。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近些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把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要任务。2020年,全国技术市场共签订技术合同54.9万项,成交额2.8万亿元,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18.6万项,成交额1.1万亿元,占全国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39.8%。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
第一,从科技创新供给侧大力支持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一是对科技活动在选题、研发、评估等环节,提出明确的知识产权要求。二是建立科研活动知识产权清单制度,将知识产权融入到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中,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
第二,成果转化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改革取得新突破。科技部会同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40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使用权试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和转化积极性,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第三,加快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目前,全国已建有全国性或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40余家,400多家专业性和区域性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6家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县级及以上地区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
第四,面向应用场景,支持具有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其中,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实施百城百园成果转化行动,面向基层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稳就业等应用场景,开展针对性的示范推广。同时,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与财政部联合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与国开行联合设立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工程专项债,引导更多资源支持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四五”期间,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排,科技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重点是两方面:
第一,下功夫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与转化。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加大高质量专利转化应用绩效的评价权重,支持不涉及秘密和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把技术交易合同额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
第二,下功夫推进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发展,加强科技成果转移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技术交易与监管体系,有序推进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支持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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