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宣告
一、业务详情
无效宣告是指商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二、流程及文件
无效宣告整个流程约需12—18个月时间。
无效宣告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书(委托方盖章或签字);
2、委托书(委托方盖章或签字);
3、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
4、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常见问题
1、商标无效宣告的必要性是什么?
(1)无效宣告申请是防止已注册商标对自身商标造成淡化、弱化、丑化的重要途径。
(2)无效宣告申请能够有效解决他人通过商标注册的形式损害权利人商标、版权、字号等在先权利。
(3)无效宣告申请是商标法赋予社会公众对侵犯自身权益的已注册商标所能够采取的最佳法律措施,当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维护自身利益。
2、如何提升无效宣告的成功率?
商标无效宣告的成功率不仅取决于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也取决于提供的相关证据的力度,以及对方掌握的证据。而出具对方申请商标存在恶意的证据是关键。
3、无效宣告只针对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吗?
是的。
四、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