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引导社会资源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企业引进科技成果进行转移转化,提高海南技术创新、引进集成、示范推广水平。
2017年度海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科技成果转化方向,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
详见《2017年度海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1.注册帐号。首次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根据申报方向,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补助申报书》、《海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4.上报纸件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
1.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2.本项目需要网上资格审核,申报单位填报提交后,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才能完成网上正式申报和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带有水印)。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3.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请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4.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详见《2017年度海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已申报其他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的,不影响本方向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申报。
(二)每个单位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仅限1项,同一项目已申报其他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的,不得申报。已获得重大项目支持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补助”不再给予支持。
(三)申报新型研发机构不得再申报中试与转化基地和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申报中试与转化基地建设不得再申报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四)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弄虚作假,将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所申报本方向的资格。
(五)本方向支持方式为后补助,对项目择优支持,对达不到预期要求的不予立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