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生态原产地产品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农林牧渔产品及加工食品(蔬菜瓜果、粮食油料、水产品、畜禽蛋、茶叶、食品饮料、中草药材等);
工艺品(画、陶瓷、刺绣、雕刻品等);
其他工业制成品。
二、什么是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业务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下设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新浦金娱乐网站·官方App Store(以下简称“测试公司”)进行现场评定,通过保护评定的申请方将获得质检总局颁发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并允许加贴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
区别于认证制度,生态原产地保护评定是以政府公信力为担保,以政府部门为实施主体,同时顺应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潮流,采信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定结果,并涵盖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与保护、溯源、防伪、品牌建设等丰富内涵的新型评定制度。
三、企业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的优势
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我国民族产品及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有助于申请政府专项补贴、奖励和获得各级政府优先采购权;
增加产品附加值,国际上生态友好型产品其价格显著高于同类产品;
加贴受国家保护的产品标志,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权益;
赋予产品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满需消费者更高端的需求,有助于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建立通关绿色通道,加快通关速度,促进出口贸易。
申请人可以是政府、境内外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或生产者。
申请人应填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书》
,并提供如下资
料:
4
(
1
)由地方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产地范围证明文
件;
(
2
)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的证明文件;
(
3
)产品技术指标、相关标准,生产或形成时所用的原材料、
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质量特性;
(
4
)产品质量与生态环境、人文因素、科技创新等相关资料;
(
5
)产品品牌(注册商标、专利权、自主知识产权)
;
(
6
)产品销售状况、消费者认可度、行业地位;
(
7
)其它相关资料。
申请人应填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书》,并提供如下资料:
(1)由地方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产地范围证明文件;
(2)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的证明文件;
(3)产品技术指标、相关标准,生产或形成时所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质量特性;
(4)产品质量与生态环境、人文因素、科技创新等相关资料;
(5)产品品牌(注册商标、专利权、自主知识产权);
(6)产品销售状况、消费者认可度、行业地位;
(7)其它相关资料。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及其保护产品资格有效期为3年。
示范区申报单位每年应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由直属检验检疫局进行年度监督检查,以确定是否持续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要求。
管理办公室在有效期内对示范区及其产品3年进行一次复评定,以确定是否持续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要求。
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可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需要,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
管理办公室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的示范区或示范区内的产品,责令整改,直至暂停或撤销资格,停止其标志的使用。
1、认证官费: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的收费标准收费。
2、汉普收取项目咨询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