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1.申请主体资质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下列条件择优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
(1)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
(2)具有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的能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产品要求
(1)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属于历史沿袭和传承下来的名称(至少15年以上的历史记载);
(2)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
(3)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4)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
(5)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提交申请—省级工作机构初审(农业厅)—现场核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复审—专家评审—公示—颁发登记证书(整个流程大概需要6-8个月)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资质证明;
3.产品典型特征特性描述和相应产品品质鉴定报告;
4.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规范;
5.地域范围确定性文件和生产地域分布图;
6.产品实物样品或者样品图片;
7.其它必要的说明性或者证明性材料。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长期有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变更申请:
⑴ 登记证书持有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⑵ 地域范围或者相应自然生态环境发生变化的。